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016-09-20 16:11:59 来源:网络 【字体:小 大】
易被忽视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分为 个人敏感信息和一般信息那些易被我们忽视而被人利用的信息有哪些呢?
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遭泄露或修改,会对标识的个人信息主体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信息
不经意间个人信息就泄露了
1.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汇集成册,并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给需要购买的人;
2.旅馆住宿、保险公司投保、租赁公司、银行办证、电信、移动、联通、房地产、邮政部门等需要身份证件实名登记的部门、场所,个别人员利用登记的便利条件,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3.个别违规打字店、复印店利用复印、打字之便,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装订成册,进行对外出售;
4.借各种“问卷调查”之名,窃取群众个人信息。警方介绍,他们宣称只要在“调查问卷表”上填写详细联系方式、收入情况、信用卡情况等内容,以及简单的“勾挑式”调查,就能获得不等奖次的奖品,以此诱使群众填写个人信息;
5.通过在抽奖券的正副页上填写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方式,泄露个人信息;
6.在购买电子产品、车辆等物品时,在一些非正规的商家填写非正规的“售后服务单”,从而被人利用了个人信息;
7.超市、商场通过向群众邮寄免费资料、申办会员卡时掌握到的群众信息,通过个别人向外泄露。
利用个人信息的五类犯罪活动
1.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非接触式犯罪。如2012年底,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相继发生大量电话诈骗学生家长案件。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家庭成员信息,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谎称其在校子女遭绑架或突然生病,要求紧急汇款解救或医治,以此实施诈骗。
2.直接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如2012年初,广州发生犯罪分子根据个人信息资料,冒充快递,直接上门抢劫,造成户主一死两伤的恶性案件。
3.实施非法商业竞争。不法分子以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为掩护,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收买客户,打压竞争对手。
4.调查婚姻。不法分子利用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介入婚姻纠纷、财产继承、债务纠纷等民事诉讼,对群众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5.滋扰民众。不法分子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后,通过网络人肉搜索、信息曝光等行为滋扰民众生活。如2011年,北京发生一起案件,由于分手后发生口角,闫某前男友将其个人私密照片在网上曝光,给闫某造成极大困扰。
信息泄露提前防
1.在安全级别较高的物理或逻辑区域内处理个人敏感信息;
2.敏感个人信息需加密保存;
3.不使用U盘存储交互个人敏感信息;
4.尽量不要在可访问互联网的设备上保存或处理个人敏感信息;
5.只将个人信息转移给合法的接收者;
6.个人敏感信息需带出公司要防止被盗、丢失;
7.电子邮件发送时要加密。并注意不要错发;
8.邮包寄送时选择可信赖的邮寄公司,并要求回执;
9.避免传真错误发送;
10.纸质资料要用碎纸机;
11.光盘、U盘、电脑等要消磁或彻底破坏。